明知是赃物照收不误 温州废品店老板娘被判刑

    温州网讯 明知收购的铜线是赃物,苍南一废品店老板娘仍然照收不误,半个月内收购了45公斤电缆铜线。近日,苍南法院审结了一起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件,判处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

    洪某,女,苍南人。去年10月9日,两名青年男子低价向洪某出售约4公斤铜线。收购价150元。过了一两天,两青年男子又提来约4公斤铜线。这些铜线很新,有切割的痕迹,洪某明白这些铜线是盗窃所得,但又想贪小便宜。就这样,洪某多次收购,先后付给两青年1800元左右。此后,两青年因多次盗窃他人财物落网(另案处理)。案发后,被告人洪某向被害单位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,并取得谅解。

    法官告诉你,鉴于被告人洪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且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,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,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